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成教中心,各有关单位:
新学期刚刚开始,70周年国庆在即,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,造成多名学生伤亡,令人十分痛心。为深入贯彻全国及省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切实做好全市校园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1.强化人防建设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“双重”管理原则,加强对所属保安的教育管理,坚持齐装、满员、持证上岗,坚持校园封闭化管理,严格实行外来人员(车辆)审查、登记和接待制度。认真落实护校(园)队制度,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,各单位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,每天组织至少2名护校(园)队人员佩戴红袖章,配合护学岗共同维持秩序。有条件的学校、幼儿园可摸索组建学生家长参与校园安全志愿者队伍。
2.硬化物防设施。按要求健全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,警务室制度、灯箱、各类登记等必须规范。配备的防刺背心等10小件安防器械必须摆放到位,便于应急时取用。硬质防撞设施、安全防护栏、家长等候区划设要规范,校门口限速及禁鸣标志须醒目。不达标围墙需增设电子围栏或防爬网,确保校园封闭化管理的有效实施。
3.整合技防力量。全面检查校园视频监控技术状态、覆盖程度,存储时间不得低于30天,监控时间与北京时间应保持一致。认真检查、测试紧急报警系统、CK报警设备等技术状况,严防误报或性能不稳定等情况。幼儿园要尽快采集学生、家长的身份和图像信息,门禁识别系统应达到“识别”人员的目的。
4.完善安防制度。严格落实上下学重要时段人车“分流”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“零”距离交接制度,委托接送的学生必须持有家长的委托书面申请。认真开展特异体质、特殊疾病、心理异常学生的调查摸底,责任到人实行帮教。加强对“危险”性师生和周边重点人员等排查,对存在的潜在危险要及时报告、严密防控。严格落实内部巡查制度,收缴管制刀具,严防校园欺凌或暴力事件的发生。
5.加强安全教育。各单位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,结合远程网教育,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、防爆、防灾、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,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。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,通过案例教学加强警示教育,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6.积极主动防范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及省市安全会议精神,压实安全责任;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,做好安全培训、设备增补等工作;同时要严格控制学生外出、游学、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“校园安全无小事”的思想,深刻认识维护校园安全、师生生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克服麻痹思想、松懈情绪、侥幸心理,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政治意识,认真履职尽责,依法提升校园安全平台建设。
特此通知。
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
2019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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