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任督导督查学校“陪餐制度”的落实情况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: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。我校马上行动,学校领导每天都亲自查看菜品的营养卫生情况。
11月5日责任督导刘新春来校关注“陪餐制度”,他一方面关照要把这个优良传统延续下去,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:“陪餐制度”需要进一步完善,用餐之前学校要确认食品的安全、营养、数量,同时要关注食堂人员的卫生情况,着装是否符合卫生要求,是否佩戴好口罩、帽子,留样是否齐全等情况。
刘督导还指出:“陪餐制度”的值日安排要进一步完善,做好陪餐记录,档案建设不能松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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